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政系统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以创新社会管理、着力保障民生为目标,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完善有关政策,加强制度创新,各项民政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
“三位一体”社区管理新体制全面推进
推进“三位一体”社区管理新体制建设,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构成新型社区复合管理体制。2010年底,全市所有906个社区全部建立了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设立“一门式”服务大厅,实现了“敞开式”服务。
江干、西湖、余杭等区在农村也相继探索建立了公共服务工作站,将城市社区服务延伸到农村,真正实现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全覆盖。各城区结合实际,推行“责任社工”、“片组户”民情联系、66810为民服务法等社区服务新举措,有效提升了社区服务管理质量。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积极实施杭州市社会养老服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加快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到2015年,3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老年食堂,所有农村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到2015年,平均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4张以上。以推行养老服务“两标准两办法”为抓手,把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提炼上升为杭州经验,使杭州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保持全省示范、全国领先。全市构建起“9064”的养老服务格局,到“十二五”期末,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站)建设实现全覆盖,老年人普遍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口中,以社区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协助的自主居家养老占90%,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占6%,入住养老机构集中养老的占4%。
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深化“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体制建设,开展“星级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创建活动,在社区层面上进一步加强管理创新,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把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作为社区管理创新的重点内容,以优质服务提升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和社区和谐度。探索和谐社区建设的新经验和新做法,开展以第三方测评为手段的“满意社区”评选活动。
市委十届十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文明水平的决定》,是近年来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中涉及民政业务最多的一次,在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等民政重点工作上,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对于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下一步,全市民政系统将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谋划好工作思路,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在规划布局、供地等方面,实施新的优惠政策,继续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增加对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补贴和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补助,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力度。
制定了《“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方向。制定出台了《杭州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杭州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办法》、《杭州市机构养老服务标准》、《杭州市国办养老机构准入评估办法》(简称“两标准两办法”),采用科学方法对老年人的自理能力、认知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估,在全国率先推行统一的养老服务标准。
机构养老床位数较快增长,至2010年底,全市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17家、床位26036张,比2005年底增加10606张,增长率68.74%,平均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2.23张。居家养老服务全面覆盖,建成市、区(县、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5家,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180家,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670家;建设老年食堂197家,平均每日为9965人次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建立农村“星光老年之家”3201个,覆盖了所有行政村,在200多个行政村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