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31日讯
刚“买”了一辆新的电动自行车,却碰上“妻子遇车祸”,江山市一男子为救“爱妻”,流泪哀求寄售行老板买下自己的电动车。
这样的“苦情戏”在江山屡屡上演,该男子的“演技”骗取了不少人的同情,多次骗取钱财。不过,尽管他“演技”不俗,最终还是难逃“法眼”。昨天,记者从江山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男子因涉嫌诈骗罪、盗窃罪被依法起诉。
为救“爱妻”贱卖新车?
今年4月下旬的一天,江山市区某寄售行来了一名中年男子,他推着一辆崭新的电动自行车,一脸惆怅,希望老板可以买下他的电动车。
当他见到寄售行的老板时,还未开说事情原委,眼睛就湿润了,“我刚买了新车,妻子就不幸在杭州出车祸了,急需一笔钱救急,实在没办法只好将新车寄售……”
老板见车子配件齐全,又是帮人解困,就收下了车子。可是令人没想到的是,这位“爱护”妻子的丈夫,一转身马上擦干眼泪就将到手的车款挥霍一空。而且没过几天,同样的“苦情戏”又在另一寄售店上演了。
新车是“赊”回来的
男子姓周,江山市凤林镇高坂村人。周某并没有老婆,2004年因盗窃罪被判刑3年,2007年刑满释放。
今年3月,不务正业的周某因缺钱花,产生了到车行骗取电动自行车卖掉换钱的念头。
周某骑一辆借来的电动自行车到车行,故意跟老板套近乎,说这里的车子质量不错,表示也想买一辆。
几天后周某又过来,谎称其在附近门厂上班。因为过几天才发工资,手头没钱,能否以赊账的方式购买一辆新车,并许诺当晚就会支付部分车款,余款也会在个把月内付清。
车行老板见此人看上去颇老实,言语诚恳,就答应了。未付一分钱,新车被周某骗到手。
之后,为销赃,周某上演了“苦情戏”。
从今年3月下旬至5月3日,周某采取同样的手段实施诈骗作案5次,骗取5辆电动车,涉案金额13410元。
他还偷盗古董
江山警方在查获周某诈骗电动车的同时,发现他还偷盗古董,多次伙同杨某盗窃作案。
从今年1月至4月中旬,周某先后入户盗窃作案6次,涉案金额3325元,杨某参与其中5次,涉案金额1540元。
-检察官说案
主办此案的检察官说,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
除了诈骗外,周某还伙同杨某多次偷盗铜钱、佛像、香炉等古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盗窃罪依法起诉周某,以涉嫌盗窃罪起诉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