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受关注的微博第一案——金山起诉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微博名誉侵权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周鸿祎微博言论对金山安全造成侵权,判决其删除相关微博文章。但相比一审,周鸿祎应删除的微博由20条锐减为2条,并认定其他博文内容尚未构成侵犯名誉权,赔偿款也由之前的8万元减为5万元。另外,终审的诉讼费60200元,其中金山承担60000元,周鸿祎承担200元。鸿祎代理律师王亚东表示:“从诉讼请求这一角度来看,二审改判的内容已经达到90%,基本上是对一审认定的名誉侵权进行了改判。”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王旦楠 郭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