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女士反映:我家安装了圣尔诺地暖,早在2009年家里还没装修完的时候,我就发现卫生间的地暖不发热,还自己花钱维修了。去年年底,地暖又出问题了,再次维修实在太麻烦了,我希望厂家直接赔钱。今年3月份的时候经销商表示已与上海总公司取得了联系,正在商讨赔偿问题。但是现在过了5个月了,赔偿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详情见本报3月28日第10版)
一等就是5个月,经销商一再改口
用户仍然没有得到赔偿
3月份的时候,宋女士曾向本报热线反映了家里的“圣尔诺”地暖不暖问题后,当时向“圣尔诺”提出了两个索赔要求:一是补偿第一次重做地暖时花费的钱。在宋女士提供的损失清单中,她列举了卫生间第一次重做时她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共计6774元。二是对再次维修所需要花费的钱进行现金补偿,清单中保守估计了重做地暖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卫生间重做4060元(费用按第一次的60%计算),客厅重做7800元,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的各种费用,加上第一次的6774元,一共2.5万元左右。
当时记者联系到了“圣尔诺”工程部经理莫先生。莫经理表示:“公司已同意赔偿宋女士第一次重做地暖所花费的钱,以及退还她包括卫生间和客厅一共22片地暖的钱。”但有关宋女士提出的第二个要求,双方当时表示可以再协商,莫经理说:“我们已与上海总公司取得了联系,正在商讨宋女士的赔偿问题。我们会在这两天给她一个答复。”
“一直等到5月份的时候我和经销商才达成协议,经销商一次性赔给我1.8万元,这笔钱包括我第一次重做地暖所花费的钱。但是经销商要我签一份协议,协议中说赔偿原因是地暖制暖效果不明显。”但是,宋女士认为家中的几片地暖是根本不发热,不是制暖效果不明显,所以拒绝签字。
“过了一段时间经销商又改口了,告诉我因为他们已经不代理圣尔诺这个牌子了,和厂家已经没有联系了,所以只能把我当时购买地暖的1万元退给我,赔偿就没有了。”宋女士说,对于经销商这样的做法她感到十分不满。
厂家和经销商有合同约定
用户索赔得先联系经销商
随后,记者联系了前圣尔诺地暖经销商工程部的莫经理。“我们已经不代理圣尔诺地暖了。之前因为我们还在代理这个品牌,宋女士还是我们的顾客,考虑到今后对产品销售的影响,我们愿意赔偿她18000元,把事情尽快解决。”莫经理表示,现在公司已经不代理圣尔诺这个品牌了,和厂家也已经没有联系了,所以公司只能答应宋女士将原来她购买地暖的1万元退给她。如果宋女士认为是地暖的质量有问题可以请第三方鉴定,或者走法律途径。
对此,圣尔诺前中国区销售总监陈经理认为,地暖出现问题很可能是施工过程中排线或者安装不当造成地暖片损坏。“如果是地暖质量有问题,消费者也应该找经销商索赔,然后再由经销商联系厂家,厂家按责任多少赔偿给经销商。虽然现在经销商不代理这个品牌了,但是之前的协议还是存在的,如果是质量问题厂家仍然会负责。”陈经理说。
昨日,记者再次联系上了杭州圣尔诺暖通有限公司负责人钱总经理。钱总经理表示,“我们之前和厂方联系的时候,厂方同意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所以我们才提出赔偿宋女士18000元。但是现在厂家已处于半停工状态,厂家不愿意再承担这一部分赔偿,而现在我们也已经不代理此品牌了,所以我们作为之前圣尔诺的经销商,只能把宋女士支付给我们的10000元地暖费用退还给她。我们建议宋女士还是去请第三方鉴定,然后走法律途径。”
对此,宋女士表示拒绝接受。
律师:如果是质量问题厂家和经销商都有责任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律师表示,不论经销商现在是否代理原先的产品,如果之前销售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问题,经销商都是有责任的。宋女士家安装的地暖经第三方检验后,如果是地暖的质量有问题,她可以找厂家或者经销商索赔。因为经销商和厂家都有义务保证所售产品的质量。如果是地暖安装的过程中出现问题,之前是经销商负责安装,则应该由经销商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鉴定费用,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承担。
来源:每日商报作者 嵇乐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