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
夫妻两人计划去国外旅游,但是丈夫的签证办不出来无法出国。妻子自然也不愿意独自一人成行,只好放弃了旅游计划。但更郁闷的是,对办签证,订机位、酒店的费用,旅行社概不退还。这不是“霸王惯例”么?夫妻俩愤怒之下将旅行社告上了法庭。昨日上午,海曙法院作出判决:旅行社返还周先生夫妇预付款2000元。
为何是其中一人拒签?
在宁波开公司的周先生说,他们夫妇每年春节都有外出旅游的习惯,今年他们的目的地是法国。
去年12月中旬,周先生夫妇报名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一个团,并预交了旅游费用1万元,出国签证事宜由旅行社负责。没想到一直到了今年1月26日,农历的十二月廿三,旅行社打电话告诉周先生,他们的签证只办出了周先生妻子一人。
周先生再三追问自己为何办不出签证,旅行社拒绝告知。周先生去不了法国,他的妻子自然也不想一个人独行,只得放弃这次旅行计划。
没有成行为何还要扣定金?
既然两人都去不成法国了,那么预交的1万元旅游费用应该拿回来吧。
但是旅行社告诉他:你只能拿回6000元。旅行社的理由是,这扣下的4000元钱,包括周先生夫妇的签证费和签证服务费各1000元,以及周先生的妻子签证办了但又不去,故还要额外负担1000元的机位定金和1000元的境外酒店定金。
按照之前的约定,这4000元钱由周先生夫妇自己承担。
周先生很不能理解,自己近几年去过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签证都办下来了,为什么这次去法国就这么难?他想起办理签证过程中,旅行社曾联系他说他照片丢了,后来又说找到了。因此他猜测这次签证失败责任很可能在于旅行社弄丢了他的签证材料。
既然责任在对方,为何还要自己承担这笔费用?再退一步说,既然周先生夫妇是同时决定不去的,何以他只要承担1000元的签证费用,而他老婆还要额外承担酒店和机票的定金?这些所谓的酒店、机票定金,旅行社也没有给他任何发票或凭证,只有旅行社自己打印的一份清单,难以让他信服。
旅行社为何不告知拒签理由?
对此旅行社表示自己也很无辜,不是不想告知,而是自己也不知道。因为法国使领馆就是这么大牌,它拒签,但是不告诉你任何理由。事实就是这样。
旅行社向法庭提供了周先生夫妇填写的《出境旅游申请表》,该表中注意事项载明:即便旅客提供了足够真实的个人资料,但仍可能被使领馆拒签,并承担相应的签证费用1000元。
周先生要求旅行社退还其被扣压的费用4000元,并赔偿损失21000元。这个21000元,是两个人的旅行总费用。周先生觉得旅行社故意隐瞒拒签原因,这构成了欺诈,故主张一赔一。但这个诉请未能全部得到海曙法院的支持。
海曙法院审理后认为,法国使领馆对短期签证不告知拒签原因是事实,旅行社并不存在隐瞒拒签原因的情况,故周先生关于旅行社欺诈的说法,法院不予采信。
另外,根据旅行合同约定,周先生夫妻两人的签证费,不管成功与否,都应由周先生夫妇承担。而至于周先生妻子的机位定金和酒店定金,旅行社无法提供发票,无法证明其已经支付上述费用,故应当返还给周先生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