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以来,淳安县汾口镇农民老郑终日对着它建了一半的新农居房发愁,这幢楼房因为立柱用了“缺钙”水泥而导致“骨质疏松”,竟然成了问题楼房。
今年6月底,老郑花了1320元,从镇上的一家建材店里买了60包开化某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325#建筑水泥,用于建房和浇筑房屋立柱。可等到第二层建好后拆开第一层的立柱外包装后,竟然发现了质量问题,用水泥浇筑立柱凝固强度不够,影响到了房屋质量的正常使用。这下可把老郑急坏了,新房建到一半被迫停工不说,到底要不要拆了返工还难说,找到经销商和厂家要个说法,可商家和厂家对此并不认账。
无奈之下的老郑来到汾口工商所求助,工商部门又求助于相关房屋建筑质量鉴定机构技术员到现场鉴定。通过现场调查,发现该楼房确实有部分钢筋混凝土梁柱凝固强度不够,达不到正常的强度标准。
事实清楚之后,工商部门又召集老郑及生产厂商和销售商,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鉴于钢筋混凝土梁柱凝固强度不够由多种因素造成,由建筑工程技术机构出具相应的加固方案,不留安全隐患,生产厂商给予消费者3万元补偿款,用于房屋加固,不够部分由消费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