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警方公布的绿洲珠宝行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嫌疑人图像。
浙江在线09月07日讯
昨天凌晨,发生在绍兴诸暨的连环持枪抢劫杀人案被当地警方成功侦破,疑凶许某亦已落网。案件发生后,网上曾有传言说,此案与1995年12月6日凌晨发生在宁波市中山东路上的绿洲珠宝行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有关。然而记者了解到,许某并不是绿洲珠宝行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的疑凶。
诸暨这两起案件与绿洲珠宝行案没有关联
8月23日,诸暨市大唐镇农业银行附近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杀人案,一名34岁的女会计被人用枪击中腰部死亡。8月29日,在诸暨市陶朱街道三都信用社门口,开着奥迪车的袁女士又被人用枪击中后脑,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警方通过技术鉴定,认定这两起案件涉及的是同一把枪,于是对两起案件展开并案侦查,并于昨天抓获了疑凶许某。
这两起案件发生后,有人在网上发帖,认为作案者和当年发生在宁波市的绿洲珠宝行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有关。宁波市警方也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和省公安厅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案情。但经过技术比对,否定了诸暨这两起案件与绿洲珠宝行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有关联。
警方业内人士认为,网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传言,和当年警方向社会公布的绿洲珠宝行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和绍兴供销大厦持枪抢劫案中,案犯遗留的自制消声器的内部填充物大致相当,案犯有可能潜藏在绍兴一带有关。
落网的许某60岁,“珠宝大盗”估计40岁
昨天绍兴警方抓获的诸暨连环持枪抢劫杀人案的疑凶许某,是1951年出生的,今年已经60岁了。但从宁波市警方掌握的情况来看,制造绿洲珠宝行案的“珠宝大盗”目前的年龄应该在40岁上下。两者年龄大相径庭。
此外,根据目击者陈述和现场遗留的鞋子等,警方判断“珠宝大盗”身高在1.69米左右,体态中等偏瘦,具备一定的攀爬能力,可以借助背包带、绳子和电线,做到“飞檐走壁”。“珠宝大盗”每次作案都要准备全套作案工具,事后全部抛弃在现场。用小孩的线裤剪洞、用罗宋帽(老头帽)这种随处可见的日常生活用品来当做蒙面头套,用2只护膝缝成鞋套,都说明他的动手能力强。最特殊的是,他每次专门打制了撬棍,说明他精通金工知识,具备车工、钳工、电工技能或者有地方打造专门的犯罪工具,并可能会驾驶技术。
据记者了解,绿洲珠宝行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发生后,宁波市警方一直在全力侦破此案,并于2010年悬赏50万元,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目前案件侦查正在深入进行,欢迎市民继续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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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大盗”的4起案件
1995年12月6日凌晨,“珠宝大盗”事先潜入宁波市中山东路178号绿洲珠宝行6楼顶层,用自带的军用背包带顺着电梯井道下滑到1楼营业大厅。案犯潜入珠宝行后,撬开黄金饰品柜台的4只保险箱,劫走总重量约11千克价值160余万元的黄、白金饰品。案犯洗劫珠宝行时,还残忍地开枪将两名保安打死。
1998年4月7日深夜1点,“珠宝大盗”蒙面爬墙进入绍兴市供销大厦,在2楼黄金珠宝饰品柜与大厦保安人员相遇后,开枪打伤保安,沿着事先预留的绳索逃跑。
2004年除夕之夜,“珠宝大盗”爬入诸暨市第一百货公司,在潜至2楼服饰商场附近时,被值班保安发现,“珠宝大盗”用刀刺伤保安,并开枪将保安打伤,随后沿原路逃跑。
2007年11月,此人再次针对诸暨一家珠宝店实施抢劫,但没有成功。
在这几起案件中,案犯均在作案现场遗落了大量作案工具,根据案犯的作案手段和大量物证,警方已确定这4起案件为同一人所为。
1995年宁波“12?6”案件中,案犯遗留下自制组合式撬棍一根、骨柄
尖刀一把、自制消声器一个、橡胶绝缘手套一副等。
1998年绍兴“4?7”案件中,案犯遗留自制消声器一个、撬棍一根、伪装用老头帽一顶、自制手雷一个等。
2004年诸暨“1?22”案件中,案犯遗留下手枪一把、尖刀一把、六角形撬棍一根、头套一个(系5至7岁小孩子所穿旧线裤剪制而成)。
在对这几起案件遗留下的证物比对中,公安部门发现,宁波绿洲珠宝行和绍兴供销大厦持枪抢劫案中案犯遗留的自制消声器的内部填充物大致相当。
经过努力,警方获取了2007年11月诸暨市抢劫珠宝店(未遂)案件重要关系人的视频监控录像,并将录像公布于众。记者戴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