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通讯员 朱晓萍 记者徐园) 日前,省工商专门出台8条意见,支持嘉兴南湖区作为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区的试点建设。
据了解,这些优惠政策包括:放宽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鼓励行业的股权投资最低出资限额、引导示范区内民营骨干企业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等。
2010年12月,南湖区成功申报浙江省第一批金融创新示范区试点单位,成为全省第一批七个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试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