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4日讯
日前,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营业税专项辅导清理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营业税专项辅导清理工作,从而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规避税收风险,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分行业、分税目税源管理,提升营业税税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除了完成自建房和“甲供材料”建筑业营业税、支付境外劳务费营业税和企业转让限售股营业税等三个清理项目外,还要有重点地选择货物运输业营业税、民间资金借贷营业税、教育培训劳务营业税和村级集体经济10%留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营业税等调研项目开展调研,也可结合本地实际,从上述四个调研项目中选择若干个项目组织开展营业税专项辅导清理。
通知强调,各地对列入营业税专项清理的项目原则上清理2011年度营业税的缴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到以前年度。省局要求此次专项辅导清理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政策辅导与税源清理相结合,要求各地在专项辅导清理过程中既要以税务分局(所)为单位,组织人员上门对纳税人进行有关营业税政策的辅导,又要深入分析营业税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征管办法,堵塞营业税征管漏洞;二是自行清理与集中清理相结合,要求各地在专项辅导清理过程中既要帮助纳税人对列入专项清理项目的营业税纳税情况进行自行审核清理,又要根据纳税人自行审核结果组织人员上门进行集中清理;三是落实政策与规范管理相结合,要求各地在专项辅导清理过程中既要依法落实政策,帮助纳税人及时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又要严格执行政策,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