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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9月15日讯
今天起,金华市区的管道燃气要涨价了。江北管道石油气的具体销售价格是:居民生活用气从现行的17元/立方米调整为1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气,从现行的19元/立方米调整为21元/立方米。
而江南因为使用的是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3.50元/立方米调整为3.8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4.90元/立方米调整为5.20元/立方米,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可适当下浮,具体下浮幅度由经营企业自主确定。
经物价部门测算,,江北管道石油气平均上调1.35元/立方米,江南管道天然气则平均上调0.30元/立方米,涨价后每户每月多出2~3元。
目前,金华市区的管道燃气由2家公司分别经营,并使用不同的气源。其中江北片由金华中燃爱思开汇能城市燃气发展公司经营,使用管道石油气,现行的销售价格是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执行的。
江南片由金华新奥燃气公司经营,使用汽车运输的液化天然气,现行的销售价格是去年9月15日开始执行的。
今后什么情况下会调整燃气价格
今天起,金华市区开始实施管道燃气购销价格联动机制,今后市区管道燃气价格调整就依照这个机制执行。
所谓管道燃气购销联动机制,就是将管道燃气的购销价格与购气成本这一直接成本变动挂钩,其他成本由企业消化,这样能更合理地反映经营成本的变化。
那么依照这个机制,什么情况下,普通居民家里使用的管道燃气价格会进行调整呢?这主要和企业的购气成本相关。以江北片管道石油气为例,企业的购气成本是液化石油气购买价格(含税)加上运杂费(购买价格以浙江省物价局公布的镇海炼化碧辟(宁波)液化气公司的月均供应价格为准,运杂费按200元/吨计算)。
举例来说,去年9月份,理论上,金华中燃爱思开汇能城市燃气发展公司的平均购气成本是12.86元/立方米,当这个成本价上升或下降超过1元/立方米,并维持3个月以上时,那么江北居民使用的管道油气价格就要相应调整了。
同理,江南片管道天然气的购气成本价格(购气价格加运价,均不含税)上升或下降超过0.30元/立方米并维持3个月以上时,江南居民使用的管道天然气价格也将相应调整。
不过,具体实施时适当考虑其他成本变化因素,尽可能减少价格变动次数和变动幅度。
低保户的“气价”有相应优惠
金华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启动购销价格联动机制,有利于适当缓解企业的成本压力,当上游价格上涨过大时,及时合理疏导价格矛盾,适当减轻企业压力;当上游价格明显下降时,让消费者及时享受降价的好处。
为了确保管道燃气购销价格联动机制顺利运行,上调管道燃气价格的同时,还会有一些配套措施:
●购气成本要定期审核。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每月8日前将上月的燃气购进记录(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运费金额)报金华市物价局审核。购气成本的变动达到购销价格联动机制规定的条件,将相应上调或下调管道石油气销售价格。
●实施管道燃气购销价格联动机制后,儿童福利院、敬老院、学校教学与学生生活用气按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执行。
●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凭有效证件、证明),使用管道石油气的每户每月2立方米以内部分执行17.00元/立方米;使用管道天然气的,每户每月10立方米以内部分执行原价2.90元/立方米;超过部分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IC卡用户调价前已经购买而尚未使用的管道石油气用气额度,继续执行调价前的价格。
●金华区管道天然气用户中的居民生活用气继续执行阶梯式气价,并以本次调整后的3.80元/立方米为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