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5日讯
假借上访,对房地产商进行敲诈。9月14日,天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朱某、王某等6人批准逮捕。
2004年10月31日,杨帆地产集团以1600万元的价格,向赤城街道桥上村购买了赤城路一处地块。
2005年始,朱某、王某等人以杨帆地产少付了桥上村土地款480万为由,到天台县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国家资源部等地上访。因朱某等人的上访,导致杨帆拍走的地块证件无法办理,杨帆地产遂提出希望朱某等人不要再上访,各方坐下来好好谈下,朱某等人见杨帆地产说好话,遂以上访进行威胁,要求杨帆地产赔偿他们这几年的上访费用等损失。迫于朱某等人的上访造成工程长时间不能开工,杨帆集团无奈之下就想花钱买个安稳。2010年8月,杨帆地产集团先后将74万元钱交予朱某等人,这笔钱后很快就被这批人瓜分。
朱某等人自以为敲诈行为天衣无缝,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不久他们的敲诈行径便被村民所知悉,并被举报至公安机关而被抓获。
来源: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