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9月15日讯 (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陈允栋 单正钊) 今天,省政协就“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召开委员约谈会暨社情民意座谈会。政协委员们畅所欲言,气氛十分热烈。
“保障性住房体系保障的范围要明确,要从制度上杜绝不符合条件却享受保障房的情况。”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庄建南提出自己的观点。
这个观点一抛出,其他政协委员立刻接上话茬。省政协委员、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副处长姜建成说:“我觉得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还不够完善,应该加大对骗购骗租的处罚力度。”
省政协委员、嘉兴市体育局局长周梅芳也认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健全机制,规范申请标准和申请程序等。同时建立机构监督,让老百姓监督。
省政协委员、省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董明深说:“目前选择性公开的状况还存在,政府公开的内容老百姓不感兴趣,而老百姓真正想知道的却无法获取。”
说到兴头上时,政协委员们你一言,我一语,打破了轮流发言的“传统格局”。
“应该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程质量,在工程招投标时,要严格防控暗箱操作,净化建筑市场。”省政协委员、省建设建材工会主席张东风从行业角度作出考虑。
省政协常委、省妇联副主席金敏则认为,要优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理念,有些地方在建房时没充分考虑人的生活质量,比如建得太偏,或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集中一处,配套服务跟不上。
省政协委员、淳安县总工会调研员李晓明说:“眼下,很多大学毕业生月收入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一个月房租就要500元。因为交不起房租,就很多人住一个房间,长期下去会引发很多矛盾。”他建议政府引起重视,并出台相应措施。
省政协副主席王永昌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