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73次主任会议上获悉,我市将从本月中旬开始启动地方性法规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副主任顾树森、陈重华、王基信、项勤、徐祖萼、郑荣胜,秘书长俞宝祥出席会议。会议由副主任于辉达主持。
昨日举行的主任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杭州市地方性法规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从本月中旬开始,全面启动地方性法规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这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而开展的统一行动,也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明年1月1日行政强制法正式施行前的一项准备工作。根据该方案,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范围是1987年-2011年期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72件。清理工作将根据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清理:一是关于地方性法规的行政强制设定权;二是关于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实施主体;三是关于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程序。清理工作从9月中旬启动,其间分为审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意见汇总和专家论证、提出清理意见三个阶段,到11月底结束,并于今年年底前,按要求将清理工作结果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任会议还研究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初步议程和时间安排,初定会议于10月中下旬召开。本次常委会会议除了安排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工作报告的审议外,还将首次开展对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管工作的专题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