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春路哨兵海鲜门口停满豪车。
浙江在线09月16日讯
警察没有找上门来前,在杭州九堡从事物流生意的高老板根本还不知道自己去年底请朋友吃饭时被多收了3338元,他只记得买单时他付的是现金,一共8500元左右。
昨天下午,随着一位名叫摇海清的男子因涉嫌诈骗罪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受审,酒楼服务员采用合并账单的方式,让客人支付高于实际消费金额的账单的内幕彻底浮出水面。
摇海清承认,自己在去年底至今年2月,在担任庆春路哨兵海鲜酒楼区域部长时,七次作案,诈骗7位客人,数额累计8198元。
对于自己犯罪的原因,摇海清说在这行干得久了,看得多了,加上当时缺钱才动了歪脑筯,而且干这一行有不少人熟知此门路。
两个不相干的包厢客人被并单结账
哨兵海鲜是杭州乃至全国都有知名度的中高档餐饮店,昨日下午1点多,记者路过哨兵海鲜庆春店时,附近停满宝马、奔驰等豪车,进进出出的客人络绎不绝。
摇海清诈骗客人的事暴露还有点偶然。今年2月24日,酒楼财务管理人员在对餐饮账单复核时发现,3天前也就是2011年2月21日,216包厢的账单并到222包厢内。
通过核对预订单,发现当天预订单上的216包厢是一位杨小姐打电话预定的,而222包厢是一位徐先生通过酒楼前台申屠某某预定的。
酒楼财务人员打电话给杨小姐确认,杨小姐称当天216包厢是她自己买单,付的是现金,没有让人并单也没叫其他人付账。
2月25日,酒楼方面找了给徐先生预订包厢的前台申屠某某核对,对方很快承认是摇海清找她让她在222包厢的账单上将海鲜多输斤两,等客人买单后再在电脑上改回来;摇海清将216包厢的账单并到222包厢账单收了钱后,事后给了她400元钱的好处费。
之后,酒楼又陆续找到平时接触账单的工作人员谈话,只是找摇海清核对时,对方一口咬定是客人自己要求并单的。但这次谈话之后,摇海清就再也没有来酒楼上班。
酒楼进一步核对去年12月到今年2月的账单发现,摇海清多次合并过账单,这时,酒楼方面意识到摇海清可能在利用并单的手段骗取客人的钱。
一开始,酒楼不清楚到底有多少员工参与此事,于是向辖区的派出所报案,要求警方介入调查。
楼面部长“收买”同事结账时大做手脚
3月25日晚上,躲藏在江干区三堡一出租房内的摇海清被抓。
1984年出生的摇海清是余杭人,2009年2月到哨兵海鲜酒楼庆春店上班,因工作出色,很快升为楼面区域部长。
酒店楼面部长负责楼面包厢的服务(包括给客人买单、包厢卫生、包厢服务等)并管理片区的员工。“在这行干久了,看得多了,自己也就想这么干。”摇海清说,早在去年12月份之前,他得知其他酒楼饭店就有服务员在客人退单时通过截留的方式偷换香烟或其他物品给自己使用。
“平时生活费用比较高,工资不够花,加上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快要到了(今年2月底到期),家里爷爷和弟弟正生病,父母身体也不怎么好,过年了很多地方都需要钱。”对于自己对来酒楼客人实施诈骗的原因,摇海清这样解释。
根据摇海清在笔录里的供述:因为酒楼生意好,平时会有客人忘记买单甚至逃单的事情发生,当天楼层经理就会用并单的方式把这些单并到包厢账单里,把账做平,一般都是选择有大厅驾驶员桌的包厢。
摇海清说,自己做了两年的楼面部长,慢慢地学会这套操作,在急需用钱的情况下他就会用这种方法搞钱。
因为口齿伶俐,加上经常请同事和副经理吃饭,还不时送些香烟和小礼品给同事和经理,他因此获得只有酒楼副经理才有的并单权,很多同事在顾客用现金买单时都让摇海清去收款。
这样就给了摇海清大肆作案的机会。
并单、换酒水七次作案花样翻新,客人毫不知情
现有证据表明摇海清在哨兵海鲜庆春店至少七次作案,手法不断变换,每一次都没有被发现。但在归案后,他说都有同事参与。
摇海清说,一般有现金的账单基本是同事唐某某拿给他,他去跑腿,包括去并单和开发票都是他进行,事后拿到的钱和唐某某平分。以下是摇海清对自己每次作案过程的供述:
2010年12月9日,唐某某拿了208包厢的账单过来给我,我拿了账单后到电脑台和我手上202包厢的账单并到一起,之后我将208包厢一部分酒水、饮料退单,再将自己私自买的酒水补进去。然后,我将并单后的账单交给唐某某,她再去找208包厢的客人买单。208包厢退单后酒水的钱我藏到自己的口袋里,这次一共拿了1500元,事后我和唐某某平分。
2011年1月14日,这次也是我和唐某某做的。她拿了21号桌的现金和单子给我,我负责去将大厅11号桌和21号桌并到206包厢内,其中11号桌是206包厢客人的驾驶员,21号桌是别的客人吃的,我并单后,就将21号桌的现金藏进自己的口袋,然后将并单后的账单再让206包厢的客人买单。这次我们一共拿到1013元,我和唐某某平分了。
2011年2月1日,这次是我一个人做的,用换开酒水的方法赚取差价。这天,315包厢的单子是我负责去买单的,其间,客人要了一瓶茅台酒,我将自己买来的酒给他们,这个包厢客人是用信用卡付账的。我将322包厢的账单拿过来,因为他们是付现金的,我将315包厢账单合并到一块,再将酒店的茅台酒退回吧台,我们酒店里这种茅台酒要1880元钱,我自己从外面买只要900元左右,从中赚取茅台酒的差价。事后我还分了200元钱给在315包厢的服务员,叫她不要声张。
从摇海清几次作案对象中不难看出,被骗的客人出手阔绰,一顿饭少则万元左右,最多的吃了6万多元,而且多有驾驶员桌,结账时很豪爽,都是付现金,并对服务员拿来的账单几乎不瞧一眼。
业内人士认为
这只是个人行为酒楼不会自砸品牌
昨日下午,涉及哨兵海鲜酒楼的这起诈骗案只有摇海清一人受审。
对于唐某某,检察官认为目前只有摇海清称她参与了和他一起骗取客人钱财的犯罪行为,但没有其他证据证实,相关账单上没有唐某某的签名,唐某某对此也是矢口否认,故以目前的证据尚不能认定唐某某犯有诈骗罪。
而申屠某某参与摇海清2月21日的诈骗活动,检察官认为由于该笔数额只有900余元,故申屠某某的行为因数额较小尚不构成犯罪。
昨日下午,法院通过简易程序审理后,当庭认定摇海清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据了解,司法介入酒楼饭店多收客人钱,这在杭州还是第一次。
在现实生活中,和家人、同事或朋友上酒楼饭店吃饭,大家也有可能碰到被多收钱的情况,这会不会像摇海清所说,这是顾客遭遇行业“潜规则”?这种并单结账的骗局是企业行为还仅是个人行为?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一些餐饮界人士。
“不可能会是企业行为。”名人名家某门店一位赵经理肯定地对记者说,他说,现在很多品牌的餐饮店都是系统管理,从客人点菜到最后买单都是通过电脑输入,而且每个环节的人都有各自的权限,即使要并单结账也是要按照规定,让买单的客人对所点的酒菜签字确认,酒店工作人员要想找作案机会比较困难,除非是有人放弃自己的职责,疏于管理才会给手下可乘之机。
也有餐饮界人士认为,如果是餐馆酒楼或饭店以单位的名义欺诈客人,那肯定是“黑店”,因为知名的酒楼不会砸了自己苦心经营的品牌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