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6日讯
中秋刚过、国庆临近,绍兴各大商场、超市等的购物卡销售进入旺季。虽然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七部委《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建立购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等制度,但记者走访绍兴市场了解到,由于没有细则出台,“限卡令”并没有发挥作用,绍兴购物卡市场依然如故。
部分商家未执行“限卡令”
昨天下午,记者以购卡者的身份,致电绍兴的部分超市、商厦等,询问购卡是否需要实名制。世纪联华超市人民路店的工作人员答复,仍然按照旧规执行,并且使用现金、刷卡、支票等均可。她表示,能开发票,内容可开日用品、食品等,但是不能开办公用品。
绍兴好又多超市金时代店的工作人员的答复也与世纪联华超市如出一辙。
随后,记者又致电绍兴润和购物中心,工作人员也答复,购卡规定暂时没变,仍按照旧规执行,使用现金、刷卡、支票等均可。同时强调,发票抬头可以开食品、日用品、服饰等,不可以开办公用品,因为商厦已经不卖办公用品了。绍兴国商大厦购卡部的工作人员也答复,购卡暂时按照旧规。
唯一例外的是——当记者致电绍兴世茂广场时,工作人员告知:从9月1日起,世茂广场不再出售购物卡,已经发售的购物卡可以继续使用。
记者又致电绍兴众多美容美发店、面包房,均被告知可以用现金或刷卡,随到随买。
“限卡令”没有发挥作用
今年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七部委《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建立购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等制度,对商业预付卡进行了规范:凡一次性购买万元以上购物卡的个人或单位都必须实名登记;不记名的购物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单位一次性购买5000元或个人购买5万元以上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等。
前不久,本地媒体曾报道:绍兴市区各大卖场、商厦于9月初收到文件通知,有关部门将对购物卡进行专项检查,现在是自查自纠阶段。绍兴将确定30~50家企业,建立重点发卡企业目录,主要是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
据了解,实施“限卡令”主要是为了防止商业预付卡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等行为,而政策出台已3月有余,其实施细则仍迟迟未出台,使得“限卡令”形同一纸空文。绍兴日报 记者 沈卫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