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9日讯
“秋风起,蟹脚痒;菊花开,闻蟹来。”每年九、十月份,都是吃蟹的好时节。
最近,义乌的龚先生去廿三里综合市场买蟹,发现水产经营户提供的塑料袋比原先的要重很多:“大概都有一两重了,这些都是按虾蟹等水产的价格来算给我们的,多吃亏啊!”
9月以来,义乌市工商局义东工商所多次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廿三里综合市场水产经营户提供的塑料袋又厚又重。工商部门随即对那些经营户进行检查,发现,近几个月来,由于水产品的进价越来越高,经营户们为了保证利润,纷纷采用了比较厚重的塑料袋。
义东工商所工作人员抽取了各家经营户的塑料袋,在公平秤上一过称,每只塑料袋的重量居然达到了55克。
这是什么概念?举个例子,现在市面上明虾的价格大概是20元/斤,如果用这种塑料袋装,经营户就可以多赚2.1元。如果是基围虾或者螃蟹这种价格更高的,经营户赚的钱还会更多。
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义东工商所执法人员对水产经营户的这种不正当的经营行为做了严厉批评,要求他们限期整改,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工商部门表示,将加强与菜市场管理部门合作,共同建立对经营户的长期监管机制。
根据国家关于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义东工商所还要求经营户对需要使用塑料袋的消费者明确告知价格,同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