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6日讯
9月23日下午,金华市中级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吴华信、蒲亨均、何远、杨传霞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去年2月26日,故意杀人犯吴华信与同在义乌打工的贵州同乡陆某因房租等问题产生矛盾。2月28日2时许,吴华信趁陆某酒后熟睡之机,持钢管连续猛击陆某的头、面部,致陆因重度颅脑损伤而当场死亡。
故意杀人犯蒲亨均因怀疑其女友巫某与工友李某谈恋爱,去年4月28日晚预谋报复杀害巫某及其哥哥巫某、李某及其弟弟李某某。
抢劫犯何远,于2009年7月15日晚,伙同涂国贵、郭松、卜常松、罗太亮(均另案处理)在云南省镇雄县,采用殴打等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刘某现金1600余元及MP3等物。2009年12月22日晚,又伙同程文友(已判刑)、申勇(已判刑)在永康市西溪镇桐塘村至胡塘下村的小路上,将途经此处的苏某活活打死,并劫走其170元钱和手机等财物。
2007年2月7日晚,抢劫犯杨传霞携铁锤来到义乌市一综合市场附近橘林内,将路过此处的吴某扼颈致昏迷,并持铁锤击打吴的头部致其重伤,搜取财物未果后逃离现场。2009年8月17日凌晨,杨传霞翻墙进入义乌一家塑料厂,进入二楼黎某和冯某居住的房间翻找财物,被发现后持刀杀害两名被害人,劫得一只手机逃离现场。
来源:金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