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6日讯
为了躲避交警检查,有驾驶员想出各种花样来掩盖自己的违法行为。这不,9月22日晚,衢州市高速交警支队窑上卡点大队民警就查获了一起用烟头烫焦驾驶证来遮掩违法事实的案件。
9月22日晚23时,窑上卡点大队民警在G60沪昆(杭金衢)高速浙赣收费站对一辆号牌为川A743XX的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神情紧张,不仅没有出示证件,反而忙着给民警递烟套近乎,耗了近半小时就要把驾驶证交给民警时,却突然说想上厕所,然后就火急火燎地跑了。
十分钟后,王某嘴里叼着烟,慢悠悠地回到民警身边,很镇定、很自信地将驾驶证交给民警。民警拿到驾驶证后,就闻到一阵浓重焦味,再仔细一看,发现驾驶证上准驾车型的位置似乎被烫过,只能模糊地看到一个C字,而后面的数字看不清楚。王某见民警起了疑心,立即解释道:“民警同志,这是我上个月抽烟时不小心烫着的,我是C1的驾驶资格证,你放心好了!”
但民警却不放心,随后通过公安网查询后发现,王某的驾驶资格是C4,也就是说他只能驾驶三轮汽车,不能驾驶轿车,此属于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事实面前,王某终于承认,自己为了不让民警发现,所以借上厕所之机,用烟头把驾驶证中C4的“4”给烫掉了,以为这样就能蒙混过关。
由于准驾不符,王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 (据衢州晚报 记者 祝斌斌 通讯员 周文华 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