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6日讯
保外就医期间,再次违反法律规定,被重新收监执行刑罚。9月23日,记者从衢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已有4名罪犯因保外就医条件消失重新收监执行刑罚。
吴某是温州市鹿城人,因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于2001年7月被判无期徒刑,2003年12月减为有期徒刑19年。吴某在省一监服刑期间,因患病于2005年9月保外就医一年。之后五年,其因病情符合保外就医条件连续续保。
今年8月,衢州市人民检察院驻省一监检察室在依法审查吴某本年度续保案卷后发现,吴某曾于2006年11月29日在温州市鹿城区某KTV与朋友聚会时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属违反保外就医期间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遂建议省一监及时办理收监手续。之后,吴某依法被收监执行刑罚。
据悉,今年以来,已有4名罪犯因保外就医条件消失重新收监执行刑罚。 (据衢州晚报 通讯员 赵建民 阮水清 记者 吴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