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8日讯
国庆节临近,9月26日,金华市消保委发布今年第9号消费警示,提醒游客在长假外出旅游时要牢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要一不小心掉进了消费陷阱,花费许多冤枉钱。市消保委结合历年的投诉情况,梳理总结了旅游消费注意事项。
三大纪律:莫掉进“低价陷阱”
一要认真签好旅游合同。现在外出旅游,找旅行社随团价钱不太贵,也比较省心。但是,要选择信誉好、有一定规模的旅行社,不要轻易相信上门签约的服务,必要时应查看旅行社相关资质。一定要签订旅游合同,以防旅游中可能出现纠纷。签订旅游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各项条款一定要看明白再签,它是处理纠纷的依据。市消保委提醒,不要轻信旅行社工作人员口头承诺,不要一味考虑价格因素,以防掉入不良旅行社的“低价陷阱”。
二要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一般到了旅游地,地陪(风景地导游)会介绍当地的风俗习惯,旅客应认真听取,自觉遵守,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赴台湾的游客特别要注意,台湾室内(包括屋檐下)和公共场合(3人以上的场合)全面禁烟,公共场合千万不要吸烟,被查到罚款会很高。只有在“看得到天空且人数不超过3人”的地方才能吸烟。在机场不要随意拍照,因为台湾民用机场和军用机场经常混用,遇到军事设施和疑似涉及军事秘密的景点也不要拍照,一些景区也不能拍照。
三是出现麻烦找导游帮助交涉。由于导游比较了解当地风俗习惯、行业规矩,出现麻烦可先找导游帮助,若不成可拨打12315电话或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赴台湾旅游出现纠纷可找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电话号码0800-811883、0800-811884、0800-811885)。
八项注意:别轻信“老乡”
一是不要轻信“老乡”。在他乡遇到老乡,会有特别亲切的感觉,但有的奸商就是利用这一点骗取钱财,旅游者要当心。
二是不要轻率还价。在旅游景点购物时多看少动,理性购物,即使购物也要货比三家,不要轻率还价,以免上当受骗,购物后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凭证。
三是不要乱摸商品。有些奸商把已损坏的商品伪装摆置在陈列台、展示台上,设下陷阱,因此,旅游者切记别乱摸乱碰摊位上商品,尤其是一些易碎工艺品。
四是不要轻信广告。现在虚假广告防不胜防,外出旅游不能轻信“旅游指定购物单位,货真价实”等广告,也不要轻信商场人员信誓旦旦的承诺,以防被宰。
五是不要轻易进“洞房”。现在有的少数民族地区搞民族风情游,但是有的借“民俗婚礼”之名,“新娘”强行把游客拉入“洞房”,让“新郎”无奈地掏钱。
六是不要轻易烧香。一些旅行团把游客领到景区周边一些寺庙中游览,动员游客烧香许愿、购买护身符等,游客不得不为此掏腰包。
七是不要随便骑马。一些游客到草原旅游,被当地人拉上马,说好每小时几十元,可当地人拉着游客胡乱转一圈后回到起点,怎么也得让你耗上两三个小时,对方还要牵马费,没有几百元下不来。因此,去草原旅游想骑马时,一定要问清价格,讲明线路,说定时间。一些惊险刺激的游玩项目,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年龄等慎重选择,确保安全。
八是不要私换外币。到境外旅游,许多商场规定要用外币结算。外币要到可靠的免税品商店或银行兑换,不要轻易到路边小店私下兑换,当心换来假币。到台湾旅游,在台湾13家银行均可兑换新台币,在台湾机场、码头等处兑换新台币,一笔手续费为30元新台币。
来源:金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