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8日讯
今天住在余杭崇贤的张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说前段时间他通过家楼下的韵达快递,给温岭的客户寄了2万多块钱的药品,过了一个礼拜时间客户还没收到。他不查不知道,一查才发现,他的货物因为快递公司车自燃起火被烧掉了。
张先生:“我的客户说怎么还没收到,然后我就到这里查,他们告诉我,车子自燃起火了,货物被烧掉了。”
张先生的这批货全都是治疗肝病的药品,初步估计价值2万多,这张是药品的出货单,我们也看到金额一栏写着的价格是2万2千多。张先生说,出事后他也去找过快递公司协商,但是关于赔偿的价格,双方相差悬殊。
张先生:“他们只肯赔我运费的五倍,我运费15块钱,也就是75块钱。”
2万多的货物没了只赔75块钱,张先生实在是无法理解。我们看到在快递单的背面写着货物的赔偿细则,其中的第六条第二款明确未保价快件损毁和灭失的,所谓灭失也就是损毁消失的,快递公司按照快件资费的五倍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张先生认为,车辆自燃是快递公司的过失,不应当由他来承担责任。于是我们陪着他找到了韵达快递余杭崇贤分公司的负责人周先生。周先生说出现这样的事,一般是按照条款来办事。
韵达快递余杭崇贤分公司负责人周先生:“(那么这个属不属于公司的过失呢?)应该是的。”
既然属于过失,那么公司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周先生告诉我们,公司方面还是愿意作出赔偿的。只不过对于金额方面,他们还需要协商。
韵达快递余杭崇贤分公司负责人周先生:“就这个赔偿的金额我们还需要达成一致。”
周先生表示,他们会积极跟总公司沟通,尽快帮助张先生解决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