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左往右,分别为陆某、曾某和李某。记者 段静 摄
昨天上午,西湖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小区入室抢劫案。受审的三名嫌疑人,陆某,男,1986年生,广西人;曾某,男,1983年生,无业,广西人,是陆的堂兄;李某,男,1989年生,无业,江西人。
这起抢劫案发生在4月28日上午,城西紫金文苑×幢×室。嫌疑人陆某是城西紫金文苑小区保安。
嫌疑人陆某事先用假身份证应聘做了保安,4月27日,以楼下业主反映有漏水情况为由,对该户业主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踩点。
事发时是保安交接换班时间,嫌疑人趁此机会,携带两名同伙,同样以查看渗水情况为由,敲门入室,将业主家中3位当事人(都是女性)制服、殴打并反绑,同时实施抢劫,共劫得现金3万余元和笔记本电脑一台。
检察官指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
检察官刚读完起诉书,陆就哭了。
陆说,他刚开始的确是想好好做个保安的。4月初他去保安公司应聘,公司说他的身份证有前科记录,不能录取(陆曾因盗窃、打架被拘留过)。于是,他就去办了一张假身份证,4月18日再去紫金文苑应聘,这次成功了。
做了两三天,他身体很不舒服,想到工资还不够看病的,就动了歪心思。看到小区里有一个40多岁的女业主,打扮时尚,开一辆甲壳虫车,每次都是进出一个人。陆决定,就抢她。
他打听到女业主的具体住址,4月27日下午1点,拿着一把折叠刀就去了。门敲开后,他告诉女业主,楼下有人反映屋顶漏水,他来看下情况。没想到,屋里不止女业主一人,还有两个六七十岁的老奶奶。他没敢动手。
当晚,他找到堂哥和“小鬼”李某,商量好第二天再去抢。第二天上午10点,他同样以查看渗水情况为由,敲门入室,抢劫。
昨天在庭上,陆哽咽着说:“我当时只想拿钱,一点不想伤害她们……”
“那为什么女业主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检察官质问。
陆说,他们冲进屋,他负责控制女业主,把女业主按倒在地后,女业主大喊大叫还反抗,跟他抢刀,还把刀抢了过去。“我告诉她,我们不会伤害她们,只想要钱,但她还是跟我抢。”
两个人都死死握住那把折叠刀,女业主握刀柄,他用双手按住刀尖,僵持不下。另外两人把两个老奶奶拖进里屋,用绳子绑好。之后一个翻箱倒柜找钱,一个过来帮忙。
堂哥在床头柜找到了3万多元钱,向还在制服女业主的两人示意。
陆说,当时,他又告诉女业主:“钱我们已经找到了,我们绝对不会伤害你们,你最好配合下。”女业主放弃反抗,他们上前把她绑住,嘴巴上贴好胶带。
他说,不只女业主受了伤,他的手也被刀割到了。“如果不是她反抗,她就不会受伤,另外两个老奶奶没反抗,一点伤都没有。”
堂哥曾某也说,他当时负责控制的是个老奶奶,“把她拖到洗手间,要捂她的嘴。老奶奶说,她年纪大,有病的。我怕把她捂死,就叫她不要叫,我不会伤害她的,然后我就把她绑住了。”
三个人都说,他们只要财,不要命,连屋子里一直在叫的小狗都没伤过。“我去捂小狗的嘴,还被狗把手给咬了。我就抱着小狗到处找钱。找到了钱,就把狗还给她们。”曾委屈地说。
检察官出具证人证言。3名受害人,一个是女业主,另外两个是她姑姑,刚从外地来杭州玩。
女业主说,当时劫匪用刀指着她,她反抗,上前夺刀,并求劫匪不要伤害她和两位老人,老人有心脏病。女业主说,她当时主动提出要带劫匪去取钱,但劫匪根本不相信,她只好继续反抗。由于她反抗,不仅被劫匪绑住,还被他们打了两拳。
两个姑姑都说,劫匪来时,她们没有反抗,很老实地躺在地上,很老实地被绑住。“我侄女叫他们快点走,不要伤害我们。他们就走了。”一个姑姑说。
劫匪走后,女业主挣脱绳子,报警。
次日,陆和堂哥曾某在义乌被抓。
几天后,“小鬼”李某被抓。
堂哥哭了,他强调这是他第一次也肯定是最后一次犯罪。
三个人都希望法院轻判。
法院当庭判决,三人犯抢劫罪,陆判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22000元;曾判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2万元;李判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2万元。
据都市快报 记者 段静 通讯员 西检 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