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按机动车号牌
最后一位数字对应
“错峰限行”规则为机动车在工作日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在限行区域内,按限行时段禁止通行,对应的机动车号牌末位数字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9;星期二为2和8;星期三为3和7;星期四为4和6;星期五为5和0。
因法定节假日而使双休日变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限行”。10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双休日因国庆节换休对应工作日分别为星期四和星期五。因此,10月8日限行尾号为4和6、10月9日限行尾号为5和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