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8日讯
“你被骗的钱已经全部追回了! ”10月2日,长兴县和平镇的陈老板和雉城镇的潘老板同时接到了城东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两人被告知,两年前设骗局的“中学后勤总管”和“教育局领导”已投案自首,并退还了13.1万元的赃款。
2009年9月8日上午,长兴县和平镇兴泰路陈老板经营的窗帘店,来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
男子自称姓王,他姐夫是长兴某学校的后勤总管,想要在陈老板的窗帘店定做大批窗帘。王某以买家是单位为由,向陈老板要了营业执照和他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称“后勤总管”要审核。
第二天上午,王某在一家咖啡店再次约见陈老板洽谈这笔“生意”,并见到了刚刚谈成一笔生意的“后勤总管”。
王某说,单位买东西转账比较方便,要求陈老板新办一张存折,并开车带陈老板到就近的银行办了一张尾号为“27848”的活期存折和储蓄卡。两人回到咖啡店,“后勤总管”查看了新办理的存折,并且嘱咐陈老板要在这个存折内存6万元作为验资款。不过因陈老板一时凑不齐钱,只能先向朋友借了3.1万元存上。当天下午2点,陈老板的手机收到短信提醒,那张尾号为“27848”的银行卡被取走了3.1万元。陈老板查看了存折,发现存折已被掉包,自己被骗了。
而一个月之后的10月21日,潘老板的家具店也来了这样一个中年男子。这一次,中年男子摇身变成了教育局领导。同样是索要身份证复印件,在银行新开账户并要求审核。这一次,潘老板被骗了10万元。
案发后,根据受害人的描述,办案民警断定两起案件系同一伙人作案。一个月后,主犯王某和同伙陆某被抓。而同伙陈某和姚某一直在逃,被长兴警方上网缉捕。而在逃亡了两年之后,两人来到城东派出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