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9日讯
自公安部8月22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以来,浙江警方积极组织开展线索排摸,组织力量开展案件侦办。
“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开始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排查场所近10万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相关治安案件490起,立刑事案件74起,破刑事案件56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60余人,其中刑拘41人。
近日,省公安厅发出通知,号召人民群众在发现以下涉及“四黑四害”违法犯罪行为时,积极来电、来信举报。
(一)发现在生产食品或食品原料中添加非食用添加剂的。
(二)发现在生产食品中滥用添加剂的。
(三)发现在销售食品过程中浸泡、涂抹、掺入有毒有害物质的。
(四)发现有人或单位生产假药和假保健品的。
(五)发现生产、销售伪劣农资产品、钢材、水泥等建材产品的。
(六)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超标或伪劣烟花爆竹和管制刀具的。
(七)发现生产、贩卖假印章、假文凭、假证书、假车牌、假身份证窝点的。
(八)发现有人专门收购和贩卖来路不明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手机、电脑等群众日常用品的。
(九)发现有人非法收购贩卖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和铁路、市政等基础公共设施器材设备的。
(十)发现开设桑拿、洗浴、足浴休闲、棋牌室、电子游戏机厅、网吧从事组织、强迫妇女卖淫或者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公安机关表示,如群众发现线索,可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对特别重大的“四黑四害”违法犯罪线索,可直接向省公安厅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71-87286196(工作日)、0571-87286102(晚间及节假日);举报电子邮箱:zazd_gat@gat.zj.gov.cn。
省公安厅表示,对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功人员分级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