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苍南10月11日电(通讯员 林贤佐 记者 翁浩浩)温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冯鸣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15亿余元,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78.5万元。今天,苍南县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冯鸣提起公诉。
2003年7月至2010年12月,冯鸣曾担任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经检察机关查明:2003年11月,温州市政府决定划拨瓯海区娄桥镇某地块给温州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此后,冯鸣接受应国权等人的请托,授意时任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城建处副处长汤颐和将用地主体菜篮子集团公司篡改为温州市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取得商业用途划拨土地325.08亩,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15亿余元。其间,冯鸣先后收受应国权等人的贿赂10万元及购物卡8万元。此外,冯鸣还为多家企业申请建设用地等事项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贿赂计60万元及购物卡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