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3日讯
昨日,记者从衢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获悉,从今年的秋季学期起,衢州市普通高中贫困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了。
普高资助新政策出台
据了解,从去年起,我省面向中职学生全面推开了国家助学金政策,所有中职学生都享受了国家政策的实惠。
今年7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指出:自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建立以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免学费、学校奖助学金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制度。
据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通知》规定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
贫困生每学年可领助学金1500元
“过去普通高中只资助‘五类生’,即: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现在对贫困生也实施资助了,全省平均资助面占在校生的10%。”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得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面迅速扩大,普高的贫困生今后也可以与中职学生一样享受国家助学金,贫困生每学年可领助学金1500元,大大减轻了就学的经济压力。
据了解,普通高中贫困生是指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20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家庭的学生。衢州市普通高中贫困生如要申请国家助学金,要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经家庭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乡镇政府(或居委会)、就读学校分别审核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报教育部门审核,以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为家庭贫困学生所用。
报名时间截至10月底
“衢州市普高贫困生申请国家助学金是历年来第一次,现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格’已经发到每个学校,家庭困难高中生可到学校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到10月底。”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
据了解,近日继普高资助新政策之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浙财教〔2011〕152号),明确在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五类儿童”今后也可以申请享受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位儿童每学年600元。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目前市直属幼儿园“五类儿童”补助工作即将进入申报阶段,凡符合条件的儿童可由其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低保证、残疾证或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由幼儿园进行审核并上报。
衢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感叹:“近几年,我们国家的助学政策越来越好了,贫困家庭子女再也不愁上不起学了,老百姓实实在在地享受了国家政策的实惠!”(衢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