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8日讯
犯下凶案19年后,昨日,许某、杨某夫妻俩被天台民警从江西峡江县押回台州。
案件发生在1992年3月。杨某侄子开拖拉机时撞伤了王某小舅子,因赔偿数额一直没谈妥,王某、许某两家就此结了怨,双方后来还打了几次架。1992年7月30日,王某在自家田里挑土,许某和妻子杨某拿着火药枪、马刀、田狗叉将王某杀死。案发后,许、杨两人抛下三个未成年女儿踏上逃亡路。
天台警方从此开始对其进行侦查追捕。近日,警方通过走访调查得知,许某、杨某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在今年中秋期间一起去了江西峡江县,天台刑侦大队立即转战至该县。
根据侦查信息,许某、杨某有在峡江县深山中的玉笥山林场活动的迹象。10月14日下午,在确认于林场劳作的两名男女就是杀人嫌犯许某和杨某夫妻时,民警们从果园四周包围过去,将两人抓获。
面对天台民警,许某对杀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当年他们夫妻俩杀了王某后,两人隐姓埋名潜逃到峡江县玉笥山林场,许某化名“李小龙”,杨某化名“叶冷菜”,承包了林场39亩果园的30年经营权,打算藏在深山过活度日。
来源:台州日报 作者:日龙 亦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