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市金融办出台金融改革创新行动方案,探索建立与温州发展相适应的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服务体系、监管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打造地方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民间金融规范发展示范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示范区和农村金融服务先行区。
浙江在线10月21日讯
结合全市“双百”行动,市金融办出台金融改革创新行动方案,探索建立与温州发展相适应的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服务体系、监管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打造地方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民间金融规范发展示范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示范区和农村金融服务先行区。
方案提出,将争创“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大力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机构,鼓励其扩张资本规模,支持其开展业务创新和培育特色业务。到今年末,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发展到50家(含筹建),资本净额总量确保达到80亿元,力争达到100亿元;贷款余额确保100亿元,力争达到120亿元。
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方面,市金融办表示将争取省政府同意,启动龙湾农村合作银行、鹿城农村合作银行股改筹建,确保年内完成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试点,并同意其余9家启动股份制改革。同时,按照民资为主、政府主导的要求,对辖区内1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股本金扩充,优化股权结构,其中,市区3家引入省级、市级、县级国有企业各占总股本9.9%的股份;其他8家县域机构实行市、县两级国有企业参股各占总股本9.9%的股份。
在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合法化方面,将选择经济中等发达、民间资本活跃、正规金融机构服务不足、有一定的规模经济辐射效应的地区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合作社试点,规范和加强民间资本的有序投资与管理,年内在2至4个已设立金融工作机构的县(市、区),各选择1个行政村或中心镇先行开展试点。同时,支持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先行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积极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供求信息汇集发布、借贷合约公证和登记、交易款项结算、资产评估登记和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引导民间资本合法有序地进入融资、创业活动,年内选择1个县(市、区)先行启动试点工作。
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将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设立10家小企业专营机构的基础上,确保年内新增5家,确保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全部贷款的增速。同时,发挥政府财政性引导基金作用,加快组建温州人股权投资基金,大力推动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和设立,支持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