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向本报热线85188518反映:我2004年在锦江半岛买了房子,现在开始装修,发现外墙漏水,我去找了物业,物业说维保期过了,如果需要维修基金维修外墙,需要所有业主同意,上报之后才能维修。现在物业不管此事,希望商报帮忙维权。
2004年,吴女士在锦江半岛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虽然没有立即装修和入住,但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物业维修基金等各项费用,她都是按期缴纳的。今年开始装修时,吴女士发现房子外墙漏水,就向小区的物业管理处报修。
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暂时无法作出处理。由于房子已经过了质保期,所以不可能再叫开发商过来处理,只能业主自己出钱维修外墙,如果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话,则要征求全体业主的同意后,方可上报批准,再进行维修。
由于外墙漏水的情况日益严重,墙面发霉糊掉以后就无法继续装修,吴女士等不及办理各项手续,就先从外面找了技术人员过来维修,并保留了发票,准备等申请到维修基金再作报销。
吴女士说,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这几年来换过好几家了,她都没有怎么和对方打过交道,对这些程序上的事情也并不清楚,但她认为物业管理处既然已经收了业主的物管费,就应该对房屋外墙维修等事务负责。
“虽然房子已经买了几年了,但我一直都没来住过,也不认识小区里的其他业主。我们这幢楼里,有入住了的,也有还空着的,让我怎么一家一家找他们签字呢?”对于规定要走的程序,吴女士也觉得很为难,希望物业管理处能协助自己完成。
据了解,房子的外墙属于公共物业部分,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如果出现漏水、破损等较严重的问题,在维保期内可让开发商负责维修,而过了维保期则要由业主自己出钱维修,但物业管理单位有责任协助处理。
记者联系了锦江半岛的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业主们上缴的维修基金并不归他们物业管理处,而是由房管局进行管理的,申请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如果业主要为维修外墙申请物业维修基金,需要先向物业管理处报修,经他们核实,并征求同一幢楼内其他业主的意见,最后把经过业主们签字同意的“维修基金审批使用表格”送到房管局以后,才能审批下来。
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虽然愿意协助吴女士办理各项手续,但让业主签字一事,对他们来说也有难度,因为今年5月才刚接手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经过前几任物业管理单位一路交接下来,业主的资料已经不全,所以没有入住的业主恐怕一时也找不到。“本来可以找业主委员会出面,但锦江半岛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去找社区,根据社区的意见来作决定。”
对于工作人员的说法,吴女士不能接受,表示只好等若干年后所有的业主均已入住时,再行协商处理此事。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陈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