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5日讯
借钱要还天经地义,但总有一些人选择做“老赖”。昨天,绍兴县人民法院向记者通报了一起强制执行案例,一名“老赖”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在法院强制执行时咬伤法警,最终被采取强制措施。绍兴县警方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对这名“老赖”予以取保候审。
向好友借钱不还被强制执行,咬伤法警他犯了罪
今年1月份,绍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原告谢某一纸诉状将昔日好友蒋某和许某告上了法庭。原来,2006年,蒋某和许某因承包工程缺少资金,向原告借去人民币22万元和5.5万元,说好借期一年。但一年过去了,两位好友绝口不提还钱之事。
原告开始多次向两位被告催还借款,但对方总找托辞拒绝。无奈,谢某走上了起诉之路。今年3月份,绍兴县人民法院判决两被告偿还谢某人民币27.5万元和相应利息。但几个月过去了,谢某也没收到借出去的钱。法院发通知要求蒋某履行,蒋某也不理睬,最后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9月28日,绍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6名工作人员来到绍兴县孙端镇三条溇村委门口,刚好看到被告蒋某的车和其本人,法官当即要求蒋某配合执行,但蒋某不肯,法警只好将其带上车。就在警车要开动时,蒋某的亲戚朋友过来阻拦,蒋某趁机咬伤法警逃脱。工作人员只好报警,蒋某被民警控制。
国庆长假过后,本以为事情已经过去的蒋某,收到一张取保候审的告知书。
据民警介绍,按行为严重程度,蒋某本应被刑事拘留,但因其身体不好,最后予以取保候审,他已经成了犯罪嫌疑人。从收到告知书的那一刻,蒋某才知道事情闹大了,后悔得不得了。前几天,他终于心平气和地和债权人谢某、朋友许某坐在一起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三人在协议中约定了还款事宜。
两种情形下“老赖”要负刑事责任
虽然事情最终解决,但教训却是深刻的。
参与办理此案的法官任成泉告诉记者,目前经法院判决的民间借贷案中,拒不履行判决的当事人有点多,但因拒不履行最终导致要负刑事责任的,蒋某可以说是个典型。“除了构成妨碍公务外,被执行人有隐藏转移财产等符合刑法313条规定要件行为的,也要承担刑事责任。”任成泉说,这两种拒不履行因而引起刑法追究的情形,很多人并不清楚。
值得一提的是,单位帮助“老赖”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要承担更严重的责任。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帮助“老赖”转移财产的,最高可对单位处以3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人或负责人予以司法拘留,并责令直接负责人或负责人追回被转移的财产。
有关人员提醒说,对不构成犯罪的“老赖”,法院也会通过限制高消费、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予以惩戒,个人征信系统建立后,这些“老赖”的行为还将成为个人信用污点。“可以说,一旦成为老赖,他的权利行使将处处受限制。”
来源:绍兴网-天天商报 作者:记者 裴金红 实习生 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