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车在江北万达公寓搬家。
浙江在线10月26日讯
昨天,有网友在中国宁波网民生论坛上传了一组“江北万达公寓城管执法车忙搬家”的帖子,不少网友质疑城管公车私用。帖子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也引起城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在网上跟帖表示立即调查此事,查实后严肃处理。
帖子配了4张照片,部分图片还配了文字。图片显示这是一辆皮卡车,车上印有“行政执法”及城管LOGO标志。车牌号为“浙B37635”,地点在江北万达公寓,时间是23日(周日)下午。图片中一共出现了4个人,大家正在往车上放东西。
多数网友认为,一辆皮卡车的后车斗也装不了多少东西,即使请搬家公司来搬一趟,也就两三百元钱。这种公车私用行为,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希望城管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并给大家一个说法。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江北区城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浙B37635”城管执法车并不属于江北区城管局,建议记者向市城管局调查。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市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事要调查后才能回复。昨天下午1点,记者看到市城管局网络发言人就此事发布了一则网络跟帖: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全方位监督。城管部门有关领导在得悉此事后,已经要求进行调查,若经调查确属公车私用,将会对相关责任人做严肃处理。
昨天下午5点多,市城管局宣传处就此事给宁波晚报发来了一份情况说明:城管部门领导获悉此事后,在第一时间迅速着手展开调查。经初步调查,为一家住城西的执法队员,原想把自家闲置的旧衣橱送给住在城乡接合部的朋友,但因目的地位置较为偏远,一时难以找到货的,便在10月22日下午用单位的执法车辆,将旧衣橱送到江北万达公寓朋友的住处。
针对此事,分管领导已找队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该队员作出深刻检讨,并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当事队员也已认识到因个人错误行为对城管执法队伍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分。
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城管系统将以此为戒,举一反三,继续深入推行“十不准”制度,加强队风队纪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并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察力度,同时也欢迎市民对城管执法队伍进行监督。
宁波晚报 记者 张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