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6日讯
10月22日,衢江公安分局廿里派出所手机警务接到一女子报警,称自己被人拐卖到了衢江区后溪镇,现已乘人不注意逃了出来。
民警将女子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女子姓王,是贵州人。此时,民警又接到在后溪一企业上班的金某报警,称自己遭遇了骗婚并且家中被盗。
当金某跟随民警来到派出所时,王某大惊失色;而金某见到王某时也是一脸怒色,怒斥她是骗子、小偷。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骗婚挣钱”一拍即合
事情还得从今年8月中旬说起。今年8月,王某在贵州遇到老乡汪某,汪某说了让王某去骗婚挣钱的想法,承诺事后给她1万元的辛苦费,王某同意。
汪某当即与在衢江区后溪镇一工厂打工的潘某取得联系,将情况告知潘某,让潘某帮忙物色骗婚对象。潘某在工厂内打听一番后得知,工友金某已年逾三旬,依然单身。随后,潘某找到金某,说自己在贵州有一表妹,可以介绍给他,但要收500元的介绍费。金某当即同意,并表示希望尽早见到女方。
对“彩礼”支付有分歧
9月26日,王某在汪某的陪同下从贵州赶到了衢州,在潘某的带领下与金某见了面。
双方初次见面聊得比较愉快,经协商,金某愿意给王某三万元“彩礼”钱,但在谈到“彩礼”何时给时,双方有了分歧。
金某表示要等他和王某取得结婚证后才付“彩礼”钱,而在贵州已结婚的王某,一定要金某先给“彩礼”钱然后才肯与他去领结婚证。
见此情形,潘某表示先让王某住到金某家里,等双方互相熟悉了再谈“彩礼”钱的问题。
骗不到“彩礼”偷东西
就这样,王某在金某家中住了下来,其间多次提到“彩礼”钱的事,金某始终不松口。
10月22日中午,王某见事不可为,便起了将金某家中钱财偷走以弥补自己损失的念头。
王某趁金某午睡之时,偷得他家中1200元钱和一部手机后逃走。
逃到村外的王某害怕金某睡醒后追来,便用金某的手机向衢江公安分局廿里派出所报了警,声称自己被人从贵州拐卖到了后溪。于是,就有了上文在派出所里王某见到金某大惊失色,金某见到王某一脸怒色的场景。
10月24日,记者从衢江公安分局廿里派出所获悉,王某因诈骗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因盗窃被刑事拘留5天。“介绍人”潘某因诈骗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