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8日讯
鹿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酒托”诈骗案两名主犯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两人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分别处罚金2万元。
老板“钓鱼”分配任务
29岁的四川籍男子罗某、24岁的湖北籍男子习某,今年3月份在市区黎明西路开了一家咖啡吧。他们招聘了一批女子作为“酒托”,由她们负责带男顾客到咖啡吧消费红酒,并通过在高档红酒中掺入廉价干红、饮料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据案发后一名“酒托女”交代,男顾客的联系方式都是习某提供的,而罗某则负责咖啡吧营运。
习某在网络上扮演“女子”,QQ名起的都是“寂寞才说爱”、“谁能爱我”等一些极具诱惑的名字。“她”在网络上主动找一些男子聊天,然后谈情说爱,吊足对方胃口后约其见面。此时,习某就会把“上钩”的男顾客联系方式分配给“酒托女”,让她们将对方约至咖啡吧消费。
“酒托女”赚取三成酒钱
老板下派任务后,会有明确“指示”:约顾客来吃饭,尽量让客人多消费。
“酒托女”约男网友见面的借口基本是“相亲”,而且约会地点就是这个咖啡吧。男网友经不起诱惑,就会跳进“酒托女”的“温柔陷阱”。
将男网友约至咖啡吧后,“酒托女”就抢着点菜,而且专挑贵的点。男女约会,男的埋单。结账时,往往都在千元以上,男网友只能哑巴吃黄连,掏钱付账。
一般情况下,被“宰”后,男网友再也联系不上这个“情人”。
数名“酒托女”交代,她们可从顾客的消费金额中提成30%,“多劳多得”,所以她们会抢着向老板要“任务”。
劣质酒勾兑充当高档酒
咖啡吧的几名服务员交代,“酒托女”所点的高档酒,其实就是将低价劣质的红酒进行勾兑后掺入饮料做成的。如果客人要喝原味的,他们就会把酒打开端给客人,断了客人退酒的可能。
罗某、习某也交代,在客人点高档红酒时,就在高档红酒中掺入半瓶或者整瓶低价红酒。两人还交代,开业以来该店营业额有五六万元,其中50%至60%是属于掺劣质酒后的红酒销售额。
案发后,侦查机关找到了一些受害男子。
受害人赵某作证,3月6日晚,他被一名通过QQ认识的网名为“寂寞才说爱”的女子带至该咖啡吧吃饭,其间该女子提出要喝加饮料的红酒,于是先后点了两瓶标价为480元/瓶的红酒,中途该女子借故离开。
受害人陈某作证,3月10日晚,他被网名为“谁能爱我”的女子约至该咖啡吧吃饭,其间该女子又叫一姐妹过来一起玩。当晚,两女子先后点了5瓶红酒及饮料,消费6000元。
经查,罗某、习某涉案的诈骗金额达3万多元。法院审理认为,罗某、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