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1日讯
记者昨从金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婺城分局当天对地处西市街闹市区的金华某商贸有限公司乱扔垃圾行为处罚1万元。这是市区到目前为止,对乱扔垃圾行为开出数额最大的罚单。
婺城分局示范中队执法人员介绍,金华某商贸有限公司作为地方商业名企没有很好地履行“门前三包”职责。前天下午,有市民反映“大世界”店员将垃圾直接扔在路上,行政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确认属实。据了解,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可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面对严厉处罚,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今后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目前已安排保洁员专门负责“门前三包”工作,并在公司开展“爱我金华,争做文明员工”活动,为美化金华尽心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