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2日讯
昨天,来自北京网友“林肯”向记者爆料,自家的专利产品碳足迹计算罗盘,被宁波的林业部门仿制。
“林肯”说,整个罗盘,除了标识字母差了一个字,其他内容几乎一模一样。“知识产权意识太淡薄了,国家政府机构都公然侵权,法理何在?”
这究竟是真是假?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网上发现涉嫌侵权罗盘
“林肯”说,前几天他在网上冲浪,发现今年7月杭州百万奇迹低碳知识普及行动中出现了一个碳足迹计算罗盘,包装袋上写着“YFCA”,制作单位标着宁波鄞州区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
“这个产品,我们2009年就设计了,怎么变成了宁波制造?”“林肯”对此很不解。
他特意找出了自己的产品对比,发现除了差了一个英文字母,其他部分完全一致。“我们公司的产品,简称是‘BFCA’,下面写着北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
“林肯”说,罗盘的外包装是他们给北京市碳汇工作办公室制作的,“BFCA”是北京市碳汇办的简称,罗盘上的LOGO是北京市碳汇办的LOGO。
“宁波的那张,外形用了我们的,LOGO也没变,只是图标改了几个地方,外包装变了一个字母。”“林肯”说。
北京一公司已申请罗盘专利
记者就此联系了北京市碳汇工作办公室。
一名工作人员确认,这个产品是北京凯来美气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已申请了专利。
记者随后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上也查到了“碳计算器罗盘”的专利纪录:申请号“201020107774.1”,专利类型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期是2010年2月4日,公开(公告)日是2010年12月29日。申请人写着姬宏旺,地址是北京丰台区大红门西路4号内。
摘要中关于专利的描述,和“林肯”提供的图片非常吻合。
“林肯”说,他们的罗盘,主要在北方城市销售,南方仅有江苏镇江、深圳等地,并没有浙江。“这是在未经我们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制作了有专利的罗盘,并且修改了上面的部分信息,明显侵犯了我们的知识产权。”
鄞州农林局承认罗盘作过修改
鄞州区农林局的罗盘创意又是哪来的?
该局林业科一名工作人员说,这是去年上半年局里领导去北京开会时,国家林业局领导给的样本,并不是鄞州生产的。
拿到样本后,他们对罗盘进行了一些修改,在后面加了落款等。
记者问,你们知道这个产品有专利吗?
工作人员很诧异:“这个产品是国家林业局给的,又不是企业给的,怎么可能有专利呢?”
该工作人员又强调,这个产品没有在市场上售卖。“这个罗盘,就使用过一次,还是在去年碳汇办公室成立的时候,当时作为公益活动的宣传资料。”
随后,该局一名李姓负责人说:“要不是你来问,我们都不记得了,我们以后也不会用了,会以其他的宣传形式。”
律师:构成侵权
随后,记者也咨询了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叶律师。
叶律师说,在我国,专利法包括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罗盘就属于第二类。 “根据照片的比对,鄞州区农林局已经构成了专利侵权。”
本报记者邹洪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