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网友@疯淋在微博爆料称“慈溪某小学的孩子被要求脱了裤子在操场上跑步”,并且配发了学生“脱裤跑”的图片。该微博随即引发大量网友转发和评论,有网友调侃说“这是学校‘发明’的惩罚学生新办法”,也有网友呼吁“人肉搜索,把学样与老师爆光了”。
道歉不可谓不诚恳,承诺不可谓不郑重,然而“脱裤跑”事件却触及了三条底线。
其一,触及了“师德底线”。自古以来老师惩罚学生有打戒尺甚至罚跪,但尚未听说过“脱裤跑”事件。而现代教育理念与模式之下,体罚学生绝对不允许,变相体罚也被禁止,那么,“脱裤跑”岂非就是一种极其妙哉的创意?
其二,触及了小学生的人格底线、尊严底线。
有网友说放这位老师一马,不必太计较这个老师的无意过失,但跟帖的网友又质问,麻烦你脱裤跑一圈试试?其实这就是问题的全部,孩子究竟有没有自己的自尊心?有没有需要被老师尊重的人格?不仅有,而且较成人更其强烈。谁若一旦对一个孩子施行了损害其人格的体罚,就会在其心灵上烙下耻辱的印记,一辈子都不能淡化。禽兽尚且要脸,何况是一个小学生?
其三,触及了法与非法的底线。真正脱下内裤予以惩罚,就不仅有违师德,可能还涉嫌违法,虽够还上“猥亵儿童”,但已经离“猥亵儿童”仅差半步。并且,男生“脱裤跑”时让小女生陪着跑步,又意欲何为呢?
“脱裤跑”不仅仅触及了师德底线,还触及了法律底线。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胡孟才最后表示:“不求大家原谅,只求大家能给我们一个机会。”其实给不给机会应当由这些遭受到人格侮辱小学生的家长说了算,由师德标准说了算,由老师的良心说了算。如果你们觉得这都无关师德、无关一个老师的去留的话,那老师直接给孩子脱内裤示众羞辱是不是也可以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