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②③为外地已经建好或拟建的“平改坡”,④为温州某多层住宅楼屋顶的现状。
浙江在线11月07日讯
记者昨从温州鹿城区有关方面获悉,《鹿城区多层住宅屋顶平改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发布。《细则》透露,该区的平改坡工程选点要符合“四项基本原则”,改造模式分为业主出资改造和政府资助改造。
实施多层住宅屋顶“平改坡工程”(以下简称平改坡)是美化城市、解决现有多层住宅屋顶渗漏、隔热等问题的民心工程。按照要求,“平改坡”要在不影响相邻建筑日照并符合结构、抗震、规划、消防等条件下,将已按规划成片建设的多层住宅楼(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除外)的平顶屋面改造为坡屋顶,同时对该幢住宅楼外立面进行修整。
据悉,鹿城区的“平改坡”选点要符合“四项基本原则”:以城市道路沿线多层住宅为主要改造对象;房屋与周边建筑物、景观不相协调,要求成片、成块、成线改造;道路拓宽后,外露的标准房陈旧、平屋面漏水严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建成时间在1985年至2000年的具有合法产权,且加坡后房屋总高度在24米以下的住宅楼。
记者了解到,鹿城区“平改坡”的改造模式分为业主出资改造和政府资助改造两种模式。对于业主出资改造的“平改坡”工程,“平改坡”后顶层空间可加以利用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空间利用受益人(顶层业主)出资。受益业主只享受可利用空间的使用权,不计入产权,今后如遇征收须无条件拆除,征收单位可按建安成本(房屋建筑成本和房屋设施设备安装成本的简称)价适当进行折价补偿,不计入安置面积。行政企事业单位自有住宅的“平改坡”整治经费由产权单位负责出资改造。对“平改坡”后顶层空间无法利用的,可由政府资助改造。该项目坡顶空间属房屋的公用部分,任何人不得圈占使用。对擅自使用,影响房屋消防安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温州都市报 刘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