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7日讯
来自四川的务工人员李某近日拨打新闻热线反映,他被其所工作的酒店辞退,原因是一次喝醉酒后,他在宿舍公共浴室洗完澡,光着身子走回了宿舍,被酒店的几名女服务员撞见。
李某是四川南充人,1997年来到温州工作,失去工作前他在温州市区滨海大酒店担任保安。据李某说,上月20日下午5时30分左右,他应部门经理之邀外出喝酒。喝到当晚8时许,他已酩酊大醉,被两名工友扶着走回酒店的宿舍。据了解,李某所住的酒店宿舍楼层里,有一些在酒店实习的女服务员的寝室。当晚,李某在其楼层的公共浴室洗完澡,由于醉酒后神志不清,再加上浴室离李某的宿舍只有十来米,他便光着身子走回宿舍。
在李某走回宿舍的途中,几名在酒店实习的女服务员刚好路过,看到光着身子在楼道里行走的李某,女服务员吓了一大跳。当晚,这几名女服务员就将此事告诉了酒店的相关负责人。10月22日,酒店相关负责人找李某谈话,随后以不遵守酒店宿舍管理规定为由,将李某辞退。
对此,李某说,酒店以他在醉酒之后没有穿衣服回宿舍为由把他辞退是不合理的。李某说:“如果我当时没穿衣服故意调戏女服务员,或是在楼道里撒野,这样将我辞退我无话可说。可当时我径直回到自己的宿舍,没有妨碍或者调戏任何人,这样辞退我,我觉得不公平。”
滨海大酒店人事部经理王军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酒店的规章制度,将其辞退是合理的。王军说:“不能因为喝醉了酒,就可以为所欲为。如果当时李某是在自己的房间里光着身子被人看到,我们不会处分他。而宿舍的过道也算是公共场所,他应该遵守酒店的规章制度,尊重他人。”
有人认为,李某的行为有伤风化,如果酒店以此勒令其搬出宿舍楼,没有什么不妥;但以此理由将李某辞退,其做法值得商榷。也有人说,李某的行为如违反了酒店的规章制度,受到相应的处理无可非议。温州都市报 记者 杜一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