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8日讯
曾经害苦丽水上万人家的季氏父子,昨天终于站在法庭上听到了对他们的宣判。
昨天下午,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当时震动浙西南的“丽水银泰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季文华死刑,他涉案的父亲季林青和兄弟季胜军死缓,另外一位兄弟季永军被判无期。
法庭认定,父子四人当年成立丽水市银泰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从2003年开始,通过诈骗的方法,以支付高额利息、发放集资奖励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55亿多,其中集资诈骗14.7亿元。
非法集资,害苦15000家集资户
此案最初发端于2002年9月,季氏父子在丽水庆元县成立了银泰房产,次年8月,银泰房产转到丽水登记注册,父亲季林青任董事会主席,长子季文华是法人代表兼任公司总裁,次子季永军任总经理,幼子季胜军任副总经理。
随后银泰又陆续开出遂昌分公司、龙游分公司、庆元分公司,还在湖南也开了一家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从2003年开始,银泰通过高价竞买土地、媒体上高调宣传等各种方式,制造出公司盈利颇丰的假象,为的就是能大量“吸引”民间资金到他们手里。
案发后,到底他们经手多少资金,始终为各方关注。
昨天法院的判决最终给出一个数字:季文华、季林青、季胜军、季永军等四人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达到55亿6900万余元。
而据此前的众多信息,此案涉及的集资户,已经达到15000余户。
重判理由: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2008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频出,房地产企业陷入资金困局,最终导致案发。
当时,参与丽水万松房产集资的人们发现没有收到约定的利息钱,恐慌迅速引发挤兑潮。随即,挤兑潮波及丽水银泰房产,无钱可兑的银泰公司很快陷入崩盘危机中。
多米诺骨牌一旦推翻第一块,操纵者的结局只能是锒铛入狱。就在这年的9月16日,季氏父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昨天,法庭对于季家父子四人,给出了一个死刑,两个死缓,一个无期的判决,量刑之重,出乎一些人的意外。
丽水法院对重判此案给出这样解释:鉴于季文华、季林青、季胜军、季永军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