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会议或培训后离开办公桌,椅子不归位者至少扣除10分;员工之间不得建立恋爱关系,如有发现,将对责任人予以调岗或辞退;员工互相之间不能因为私人借钱,影响公司工作,否则处罚双方当事人直至辞退……”
近日,网友“大家一起用马甲”在杭州某知名论坛上贴出了一份公司处罚制度,瞬间引来了大量网友的“围观”。
网友调侃:上一个月班,是不是还要倒贴公司钱?
这份处罚制度共160多条,内容涉及行政制度、前台管理制度、考勤制度、邮件管理制度等14各个方面,大到谈恋爱,小到什么时候电脑杀毒,都能找到对应的条款。员工违反其中任意一条条款都将扣除对应的分数。
发帖人“大家一起用马甲”称,这是他(她)本人刚经历的某公司变态的罚钱制度,制度里的1分大于等于1元钱,具体由管理者心情决定。
网友迅速分成了两派。“在这种公司工作和坐牢有什么区别,整天提醒吊胆担心这些细节,心思都用在做事情会不会扣分上了。”网友“xn1218”称这种公司自己是绝对不会去的。
甚至还有人调侃道,以后这家公司员工可以在发工资时打电话给家里,“老爸,我上了一个月班了,这个月应该给公司XXXX元,你给我打点钱来啊。”
“不能有恋爱关系,是指同事间不能谈恋爱吗?这不是抹杀爱情?”
在质疑声一片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表示,能制定这样细致的制度的公司应该是一家很成熟的公司,这些规矩也不是做不到。如果自上而下大家都一样执行,那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适应不了的员工就该选择离开。
律师看法: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在看过这些条款后指出,该公司160多条处罚制度都涉及到罚款,这就明显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被罚款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厉律师介绍,《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曾规定用人单位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职工有进行罚款的权利,但该条例早在2008年1月15日就已经已明令废止了。
“该公司并非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员工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罚款。”厉律师认为,通过罚款制度管理员工,不但涉嫌违法,而且有违情理。
他建议用人单位转换观念,制定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例如:针对员工各种违纪情况,可给予口头、书面警告、严重警告;多次警告无效或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在工资构成中,设置考勤奖。
专家建议:“唯制度化”管理走不远
“按章办事,奖罚分明。有序的办公环境可排除许多干扰和人为因素,有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企业管理系主任江辛认为,企业管理中奖与罚是不可或缺的,“唯制度化”管理是走不远的。
他说制度如果过粗,就会形同虚设,但是像这家公司这样将制度订得如此细化,又太过极端。“越细的制度就需要越多的行政管理人员,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管理成本会越来越大,对企业长期而言是不利的。”江辛特别指出,网友爆料的这家企业的160多条惩罚制度都将员工的行为与金钱挂钩,不利于企业的文化导向。
他认为,高度僵化、死板的企业管理制度,将会导致员工心理障碍,富士康的惨剧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好的企业制度该以人为本,企业该管理的不是员工的行为而是行为背后的动机。在管理中多通过“加法”来引导职工遵章守纪,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