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9日讯
11月5日晚上,东永二线永康派溪吕路口接连发生3起车撞护栏事故,所幸只有一名司机受轻伤。交警调查发现,这3起事故均因对向车开着大灯导致。
频撞护栏,大灯惹祸
11月5日19时06分,周某驾驶着小客车从唐先开往永康,经过该路口时,因对向车道车灯十分刺眼,一头撞上道路的中央护栏,所幸周某并没有受伤。
22时06分,俞某驾驶小货车从唐先开往永康,经过该路口时,也因对向车辆一直打着远光灯,看不清路,撞上了中央护栏。
11月6日凌晨3时30分,驾驶货车的朱某在同一路口被大灯“照”得撞向中央护栏。交警赶到现场时,近40米的护栏被撞坏。
“大灯现象”随处可见
据交警调查,不论是在永康华丰路、丽州路,还是在东永一线、东永二线,夜间车辆开大灯现象十分普遍。有的司机认为路灯光线不好,不开大灯看不清楚,有的司机称习惯开大灯,更有甚者为了比过别人的大灯,特意到修车厂换盏更亮的大灯来回敬别人。一名姓俞的司机说:“以前我在上海,看到对面有车时,大家会自觉换成近光灯,在这里,你不开大灯的话,会被对面车灯晃得没法睁眼。”
交警提醒:正确使用远光灯
交警介绍,远光灯主要是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照明或远近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准备超车。远光灯光线过强,易造成眼睛暂时性失明,使用不当非常危险。
据悉,交通法规定了6种不能或不宜使用远光灯的情况。
(一)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三)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四)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五)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六)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金华日报 俞海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