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更多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困难帮扶的“春风”,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已出台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新办法。
2008年,杭州在全国率先出台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政策,对在杭务工期间因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实施救助。3年来,全市共救助150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近500万元。
修改后的新办法,将惠及更多“新杭州人”——
申请门槛降低了:申请条件从在杭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调整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未参加医保人员申请重大疾病救助条件,从自负医疗费2万元降到1万元。
救助范围扩大了:重大疾病救助对象,原来仅限于未参加杭州市职工医保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办法把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当年度医疗费经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和实施医疗困难救助后,自负部分仍在20000元(含)以上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也纳入到救助范围。
救助标准提高了:急难险救助标准,从最高1万元调整为2万元;重大疾病救助标准,参加医保的为最高3万元,未参加医保的从最高1万元调整为2万元。
申请渠道拓宽了:在原来居住地社区(村)受理申请的基础上,增加了外来务工人员所在单位工会受理申请。
新办法于今年10月起执行,全文可到杭州春风行动网(www.hzcfxd.org)查看。据都市快报 记者 魏奋 通讯员 胡大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