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4日讯
做强做大“温交所”是此次温州地方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温州市委、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做强做大温州市股权营运中心的实施意见》,对我市推进股权托管登记交易等工作作出了新的规定,对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托管。
据了解,温州市股权营运中心于去年6月4日挂牌成立,是一个为未上市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搭建产权交易的公共平台。浙江朗诗德健康饮水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是首家进入该中心挂牌交易的企业。截至目前,已有多家企业进入该中心托管或交易。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今后,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集中登记托管。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注册设立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股权营运中心登记托管范围。凡规定须在温州市股权营运中心登记托管的企业必须到该中心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后方可参加年检。
对进入股权营运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的股权,给予在交易完成后返还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政策优惠。此外,进场登记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如未列入拟上市企业名单但在温州市股权营运中心挂牌并实现交易的市区未上市公司,可享受拟上市企业奖励政策的50%。
温州市股权营运中心负责人称,对未上市的股权公司,通过利用股权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专业化服务和市场化监督管理,有利于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归属清晰、流转顺畅的股权管理制度。同时,开展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工作,能增强企业股权的流动性,可为企业融资开辟新的渠道,并为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提供了重要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