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5日讯
10年前,他们结婚,却从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过,甚至连面都很少见;10年后,丈夫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但妻子却拒绝离婚。近日,嘉善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奇异的离婚案。那么,是什么维持了这段10年的“空壳婚姻”?原来,这一切都是妻子拥有一个“上海户口”的心理在作祟。
1997年,25岁的王刚(化名)与23岁的徐丽(化名)经人介绍认识,并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王刚是上海人,徐丽是嘉善人,虽然不在同一个地方,但好在两地相隔很近,交往3年后,两人决定结婚。此时,徐丽提出让王刚在上海购买婚房,王刚无力购买,两人为此分手了。之后,王刚只身去泰国做生意,与徐丽只是偶尔通通电话。2002年,徐丽主动找到王刚,要求与他办理结婚手续,理由是自己所在的村要拆迁了,结婚可以让自己申请土地建房,徐丽还给了王刚1万元钱。王刚考虑到两人曾经交往,而且当时已经30岁的他也到了适婚年龄,于是便答应了徐丽的要求。
王刚和徐丽登记结婚后,并没有举行仪式,更没有在一起生活。婚后,王刚继续居住在上海,徐丽生活在嘉善,两人甚至很少有来往。最近,王刚向嘉善法院起诉要求与徐丽离婚。“我们结婚已经10年了,从来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过,我要离婚。”在法院立案时,王刚显得很无助,他说:“我曾经多次以电话的方式协议离婚,但她都不肯,现在连我的电话都不接了。我也曾向婚姻登记地上海当地的法院起诉,但他们表示联系不到女方,建议我来嘉善法院起诉。”
承办此案的法官曾致电徐丽,但她一听说是丈夫要跟她离婚便断然拒绝,更不愿透露她的地址。无奈之下,法院只好将开庭通知书贴到徐丽父母的家门口。开庭那天徐丽来了,虽然她在法庭上也承认与王刚没有夫妻之实,却坚持不离婚。“与上海人结婚满10年就可以拿到上海户口,到明年6月我结婚就满10年了。我等了那么多年,都到最后了,我不会放弃的。”徐丽说。
承办该案的法官从上海公安部门获悉,结婚满10年确实是办理上海郊区户口的首要前提,但要办理上海户口,同时还要有上海落户的地址、上海地区的居住证和相关社会保障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嘉兴日报 记者 陈新 通讯员 潘子菁 张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