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5日讯
按照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决定,温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将于明年2月上旬召开。市委组织部昨天召开会议,对做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根据此前市委下发的有关通知,此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538名,将根据各地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名额分配,其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不少于32%。
根据规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应是温州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较好体现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基本资格条件包括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政治立场、良好的品德作风、优秀的工作业绩和较强的履行代表职责能力等5项。同时,市委对代表人选提出限制性条件,有“近5年来因严重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近5年党员民主评议中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或群众认可度低于80%且经组织考察确属不宜推荐的”等5种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党代表选举,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要具有广泛性。为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实现“一降两升一保证”,即“领导干部代表比例要比上次党代会有所下降,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比例和妇女代表比例要有所上升,少数民族代表比例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保证”,市委对此次代表结构比例提出了要求。按照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代表不超过66%,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含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不少于32%,驻温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占2%左右。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24.4%,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1.1%,工人代表不少于4%,农民代表不少于3.6%,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占50%以上。
此次代表选举,以县(市、区)、市直机关工委、国资委、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江口新区、高等院校、驻温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为选举单位,共31个。代表的产生程序,包括推荐提名,提出考察对象名单,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和公示,投票确定,上报审核和大会选举。
根据要求,各选举单位要在本月底前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各选举单位经正式选举产生的代表,一般应于明年1月10日前报市委审批。跟往次会议不同,此次党代会期间要开展代表提案工作。因此,各选举单位在代表产生后,将组织代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开展调研。
会议强调,做好党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市党代会的重要基础,是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进一步弘扬党内民主、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实践。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市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好这项工作。要严格政策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把“三坚持三注重”落到实处。即坚持标准、注重政治先进性,坚持比例、注重党员代表性,坚持程序、注重推选规范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守党规、依章办事,加强宣传教育、造浓氛围,确保圆满完成代表选举工作。
(温州日报 记者 潘秀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