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6日讯
近日,温州市鹿城区11处直管公有非住宅公开挂牌出租,21日举行招租竞价投标。
据介绍,此次推向市场的11处公有非住宅分别是墨池坊23号、环城东路60号、环东大厦B幢121号、飞霞北路100号A幢125室、环城东路64-76室、万岁里3-6幢44-1号、万岁里3-6幢44-2号、万岁里3-6幢39号、万岁里3-6幢44号、解放北路537号、解放北路533号等,租期3-5年,总建筑面积约860多平方米。
根据地段、面积、房屋情况的不同,租金的挂牌起始价从700元/月到29000元/月不等。公开招标活动从14日起已接受竞标人竞标报名申请,18日16时30分截止。在此期限内,有意承租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到市房产管理局鹿城分局城东房管申请竞标,报名时须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竞标会采用明标暗投、当场开标方式,价高者得。
根据操作方案,报名人对拟承租房屋租金进行报价。挂牌报价每日一更新,次日更新为前日最高报价,以挂牌截止日报价最高报名人为承租人。
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温州推行行政和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一项重要举措,采取招标、挂牌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直管公房承租人,借鉴了土地招拍挂一些成功做法。采取挂牌或招标模式,可推动公房租金与市场接轨,真实反映市场需求与实际价值。
温州一些业内人士也认为,公房竞标出租对市场租金也会起到参照作用,竞标价格在某种程度会起到市场“风向标”作用。同时,对于真正想承租经营公房的温州市民,无疑也是一次很好的商机。(记者 王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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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是指房产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非住宅用房,包括商用店面、办公、仓储三大类。为规范公有非住宅房屋管理,2005年,温州市政府已同意市房产管理局根据《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对直管公有非住宅租赁经营放开政策限制;取消租金政府定价,建立房屋出租社会公开制度,以市场运作机制确定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