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
胡某30岁生日这天,酒后驾驶发生事故,车上7岁的儿子夭折。前天,他又被北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至法院。
今年1月31日是小胡30岁生日。他带上妻儿,接上父母,到北仑小港一家饭店吃饭庆生。晚上8点,酒足饭饱,妻子去逛街,小胡独自开车带7岁儿子小晨回家。
这个时候,小周开着私家车途经庐山西路和甬江路路口。小周停车等红灯。小周记得,当时只有他一辆车停在左侧车道上,当时挂着前进挡,踩着刹车。突然,后面传来汽车疾驰的声音。车子猛地震了一下,小周的车被撞出去一段距离。
还好,人没什么事。小周停车后下车查看。后面是一辆QQ轿车,小周的车尾部左侧和QQ车头部的右侧位置碰撞。QQ上一名男子倒在前排座位中间,副驾驶座上一个小男孩已没了反应。
QQ车上男子正是小胡。小周报警,将两人送进医院。第二天,小胡醒来,但他7岁的儿子小晨再也无法苏醒。
妻子一声咆哮“儿子没了”,将小胡从迷糊中拉回来,他痛苦不已:“我为什么要喝酒!为什么要酒后开车啊!”
经鉴定,小胡和小周的车子制动、转向都是正常的。经血液酒精浓度检验,小胡已达到醉驾的标准。
交警认定,小胡醉驾出事,造成一人死亡,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按相关法律,醉驾致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不能适用缓刑,前天他被北仑检察院起诉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