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1日讯
情人离去,心有不甘,一位80后青年竟用不雅录音进行敲诈勒索。近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金某系绍兴县人,今年25岁。他与被害人楼某结识,源于一个打错的电话。今年1月初,在诸暨工作的金某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电话的那一头是一个女子。女子自称车子要保养,询问金某是否是汽车4S店的,金某告知其打错了。
然而之后金某又接到了好几次该女子的电话。为了怕她再打过来,金某就自己从网上查到了该汽车4S店的号码,然后发短信告诉了对方,对方表示感谢。这样一来二去之后,金某和这个女子就有了短信联系,同时也将自己的名字和年龄告诉了这个女子。
在短信联系中,金某还渐渐得知该楼姓女子跟她丈夫感情不好,正在闹离婚。今年4月中旬,金某接到了这个女子打来的电话,她说自己心情很不好,想请金某陪她去散心。金某同意后,两人便来到杭州玩,当晚两人便发生了关系。之后,也一直用短信传情。
半个月后,金某因自己做生意资金流转不过来,就打电话给楼某向其借钱,后来楼某借给金某2万元。5月中旬,跟丈夫从国外旅游归来的楼某打电话给金某,说一定要和她老公离婚,金某还在电话里劝说楼某不要轻易离婚。
几天后,楼某约金某在酒店见面,她叫金某帮她调查老公的婚外情情况。金某起初不愿意,后来在楼某的坚持下应允了,于是他要求楼某提供她老公的一些资料和2万元钱。调查期间的某一天夜里,金某同楼某打了电话,并录下了他们之间讲的一些不雅内容。起初,这段因刺激而录的一段录音,没想到后来还派上了用场。
今年5月底,楼某忽然告诉金某她不打算跟他老公离婚了。电话里楼某还说,借给金某10万元,两人以后就做普通朋友,金某便答应了。只是后来答应要拿钱给金某的楼某不仅不愿意将钱借给金某,还要同他断了这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金某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于是便用事先录下的那段录音要挟楼某,还狮子大开口要求她给自己30万元人民币,楼某在威逼之下只好报警。今年6月中旬,金某在约定地点拿钱的时候,被民警抓获。
来源:绍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