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3日讯
因涉嫌受贿罪,原嘉兴市南湖区规划与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主任周平与其丈夫——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负责人曹志刚,于10月26日被海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夫妻二人依法作出判决,周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她的丈夫曹志刚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
在外人眼里,曹志刚和周平夫妻两人都很能干,事业有成。而他们25岁的女儿也有份不错的工作,已经独立,整个家庭非常令人羡慕。但这对人人称羡的夫妻竟然一起受贿,最终双双入狱。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周平出生于1962年,1980年开始在嘉兴市房地产管理处工作,此后又曾供职于秀洲区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南湖区规划与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等单位。
她的丈夫曹志刚,出生于1955年,曾担任过王江泾房管所所长和嘉兴市郊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理。记者在翻阅资料时发现,曹志刚在1998年12月就曾因受贿罪而入狱服刑。2000年出狱后,他在家呆了几个月,第二年5月又开了中信锅炉安装公司。从2003年开始,他在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任经理。
曾经一步踏错,曹志刚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越走越远。不仅如此,他还把妻子也拖下了水。
2005年,在曹志刚的提议下,时任南湖区规划与建设局规划处主任的陆勇勤(另案处理)和房管处主任周平分别利用职务便利,给当时的一家勘察公司的测绘业务提供“方便”,将南湖区规划与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和规划处的相关测绘业务交给了这家公司。该公司赚到钱后,曹志刚夫妇和陆勇勤三人拿到了高达50%的提成。
为了感谢周平夫妇与陆勇勤的“帮助”,该公司负责人李某前前后后给了曹志刚“辛苦费”一共17.8万元,这笔钱由曹志刚、周平夫妇拿一半,陆勇勤拿另外一半。
尝到了“甜头”,周平的胆子越来越大。除了完成丈夫“布置”的“任务”外,她也开始自己“行动”。2010年1月,周平收下了嘉兴一家商业发展公司的总经理林某送上的5000元购物券,然后就在相关审批手续上为他谋利。2011年春节前后,周平又如法炮制,利用职务的便利,在房地产的审批手续上为另一家公司做了手脚,得到了价值2000元的购物券。南湖晚报 作者:记者 王燕 通讯员 朱冰